本報記者 李志剛
  青奧會女足奪冠、中超球市回暖、國家隊建設有條不紊,經過“反賭風暴”的洗禮,中國足球的大環境有了極大改善,近來已經逐步取得了一些進步和成績,但就此斷言中國足球已經走上良性發展的軌道顯然為時太早。近日,中超、中甲裁判引起的糾紛此起彼伏,造成部分俱樂部與足協之間關係緊張對立,在已經沒有了傳統意義上“黑哨”的今天,裁判江湖為何依然污濁?
  幾年前,陸俊、黃俊傑、周偉新、萬大雪等“四大名捕”在“反賭風暴”中落馬,但現在,人們發現中超、中甲賽場上的執法水平並沒有因為“沒了黑哨”而變得更好。在此期間,中國足協先是大幅提升裁判員的執法津貼,以求“高薪養廉”,本賽季津貼雖有下調,但中超主裁判執法一場比賽仍然能夠拿到5000元人民幣;在“反賭風暴”後,足協實行了兩年多“抽簽選派”制度,隨後又改為“抽簽和選派”雙結合,但無一例外地遭到俱樂部的抨擊;無奈之下,中國足協加大了聘請外籍裁判的力度,但隨後才發現,外籍裁判一旦出了問題,更難受到約束和製裁……從本賽季開始,中國足協又全面恢復了“選派”制度,有關裁判工作的改革,除了“佣金”上漲之外,基本上就是畫了一個圈,又回到了原點。
  為何中國足球裁判是非多?這裡既有足協“選派”制度不公開、“迴避”原則執行不徹底的因素,也有各個俱樂部“只能占便宜,不能吃虧”的問題;既有教練、球員對國內裁判缺乏尊重的原因,也與部分裁判執法水平有欠缺有關……歸根結底,中國足球之所以還存在戾氣、怨氣、匪氣,都是在為過去的歷史“背包袱”,相關各方缺乏基本的互信,一遇衝突自然難以形成諒解,矛盾就此急劇升級。自從張劍上任,人們期待這位法律出身的新掌門,能夠儘快牽頭足協建立中國足球界的法律體系,為足球運動員、俱樂部,也是為裁判、足協,樹立具有法律依據的行業規範。現在看來,“沒有包袱”的張劍,步子邁得還是小了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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